小博带你解读商标注册的一般情形(四)

2022-06-15

当当当,商标注册一般情形的解读来到了最后一期,今天第4期,小博带大家了解符合商标注册一般情形的最后一个方面——审查结论之后续程序的具体条件。


后续程序


首先,一般情形的商标不能出现部分驳回的审查结论。

如果商标的实质审查结论为部分驳回,因为需要依法等待申请人提出分割申请和驳回复审申请,该商标申请中初步审定的部分不能直接予以初审公告的;需要等待一段时间,因此在实质审查中获得部分驳回结论的商标不属于一般情形。


比如以下两件案例,第一件商标被部分驳回后,从提出分割申请到注册公告用了4个月的时间;第二件商标被部分驳回后,等待驳回复审期满后初审公告再到注册公告,用时将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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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申请人未对驳回提起复审。

如果商标的实质审查结论为驳回,且申请人不提起驳回复审,那么该商标的注册程序就此结束。若提出驳回复审,则会增加相应的复审审查时间。因此申请人如果提出驳回复审,该件商标就不属于一般情形。


以下案例中,驳回-复审-初审公告-注册公告用时两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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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商标初审公告期内未被他人提出异议。

如果商标顺利度过三个月的初审公告期,该商标就注册成功了。但若是在公告期收到了他人异议,商标进入异议程序,大大拉长了注册周期,不再属于一般情形的商标。


下列案例中,被异议的商标所需注册周期达到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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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般情形商标注册范围的界定,小博已经从商标类型、形式审查、缴费方式、送达形式、实质审查和后续程序6个方面带大家了解了一遍。尽可能让申请符合“一般情形”,有助于申请人更早得到审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