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干货】新年伊始,这些知识产权新规开始实施

2021-04-13
林日升
iprdaily

知识产权在现代经济活动中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为适应这一潮流,国际及国内知识产权领域的改革新规活动也在马不停蹄向前推进。

 

笔者收集了2017年1月1日生效的知识产权领域的新规,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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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局:2017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尼斯分类第十一版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要求,尼斯联盟各成员国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尼斯分类第十一版。以此为基础,我局对《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作了相应调整。现将修改内容予以公布。

 

此修改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请各有关部门参照本版本,做好启用分类表新版文的准备工作。

 

申请日为2017年1月1日及以后的商标注册申请适用新版本,申请日在此之前的商标注册申请适用原版本。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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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局:关于国内注册商标不再通过书式申请出具注册证明的公告(2017.1.1实施)

 

为落实《工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意见》,方便当事人,我局特公告如下:

 

(一)取消《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原书式,国内注册商标(指申请人向商标局申请并核准注册的商标)将通过档案查询的方式办理,在商标档案打印件上加盖“商标注册证明专用章”证明商标注册;

 

(二)国内注册商标出具注册证明,需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和商标注册号办理;

 

(三)国内注册商标出具注册证明,可在商标注册大厅现场办理,也可通过邮寄办理,邮寄办理的,需在信封上标注“国内注册商标申请出具注册证明业务”;

 

(四)国内注册商标出具注册证明的,通过档案查询办理,不收取费用;

 

(五)指定中国的马德里国际商标申请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的,商标注册人需通过委托代理机构填写新版《马德里国际商标出具注册证明申请书》的方式申请,申请书式可在中国商标网下载。出具商标注册证明费用按照一个类别100元人民币标准收取。

 

以上公告事项,自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商标局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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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局:关于改进商标注册证发文方式和内容版式等事宜的公告

 

为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工作,商标局将调整商标注册证的发放方式,优化商标注册证内容版式。现公告如下:

 

1、改变直接申请注册商标《商标注册证》发放方式。为便利商标注册申请人,现将现行的直接申请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凭收到的《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改变为直接提交或网上提交申请注册的,直接向注册人寄发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申请人自2017年1月1日起直接提交或网上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该商标核准注册后,将向商标注册申请人直接寄发《商标注册证》,不再寄发《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注:通过地方受理点提交的注册申请,其商标注册证由受理点代发)

 

2.调整《商标注册证》内容版式。为便于注册证的展现和使用,大幅压缩打印时间,提高发证效率,现将《商标注册证》双面打印调整为单面打印。将现行《商标注册证》正面记载商标注册号、注册证编号、商标图样、注册人名义及地址,有效期限等信息,反面记载商标注册类别、商品项目。改变为商标注册类别、商品项目调整到正面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