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春节,你可能过了个“假”年

2021-04-13
admin
未知
 

你可能过了一个“假”年

 

过年朋友圈、微博经常看到这样的画风:“爸妈老催我干家务活,我可能过了个假年。”“爸妈一起出去玩了,我可能是个假孩子,回来过假年。”当然这一般只是调侃,可是,你真的有个可能过的是一个“假”年!

 

逢年过节,糖果是家中待客必不可少的备品。酥糖、软糖、奶糖、巧克力,家家都要买上几袋,可乐、椰汁、加多宝、王老吉也是餐桌上必备的饮料。可你知道吗,你买的可能是假糖、假饮料。

 

“假”糖、“假”巧克力泛滥

 

最近,就有新闻报道警方查获30余万粒假冒名牌巧克力,一箱成本约为300元的假冒巧克力,一级级转卖后价格能高达每箱700多元。据了解,不法分子生产的名牌巧克力从包装、商标到产品让人难以分辨,因此有不少消费者上当受骗,涉及到的产品就有“德芙”、“费列罗”等耳熟能详的商标品牌。食品安全,重于泰山,却依然有这么多的假冒商品傍名牌,欺骗消费者,侵犯商标“正主”的权益。

 

 

“假”加多宝上餐桌,真假难辨

 

春节期间,有调查发现,河南许昌、周口、信阳多地农村卖假名牌饮料。撕掉一层外层的加多宝包装,一瓶过期花生露出现在眼前,还有其他饮料也被这样重新包装,罐底经打磨重新喷码,掩盖了旧日期。

 

 

食品安全无小事,正规渠道购买过好年

 

食品安全无小事,可是却在新春阖家团圆的大号日子里,大家吃着假肉,嚼着假糖,喝着假酒假饮料,是不是有一种怀疑自己真的过了个假年的感觉?

 

食品安全关乎身体健康,切莫为了贪图便宜购买廉价产品,同时也要学会相应的甄别技巧,让假货无处可逃。其实,销售”傍名牌“的商品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属于欺诈销售行为。根据该法第55条规定,消费者可以退一赔三;再者,如果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就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可以假一赔十;傍名牌、假冒山寨也是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是一种对商标专用权的侵犯行为,也直接影响到市场经济的良性有序发展,商标权人可以主张权利,要求停止使用,赔偿损失。

 

当然,食品的安全,商标权利的保护也依赖于相关监管部门、职能部门主动履职,不给食品安全留死角,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