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颂2》中空气堡产品背后的「OEM商标标注」5大注意事项

2021-04-13
叶素烁
IPRdaily中文网

导读:热播剧《欢乐颂2》已落下帷幕,剧中有一个产品“空气堡”,涉及到加工贸易中OEM生产。本文以此为题,阐述下OEM中存在的商标标识标注问题。

 

热播剧《欢乐颂2》已落下帷幕,但看过的朋友估计对剧中大量植入广告还有印象。细数剧中出现的植入广告,包括唯品会、香飘飘、纯享酸奶、三只松鼠、SK-II等等,植入广告上名单多达51家。而其中重量级的植入广告当属贯穿整部剧的空气堡了,该产品全名为智慧新风净化系统,新风系统的生产以及组件较传统空气净化器更为复杂。

 

在《欢乐颂2》剧中,王柏川向陈嘉康提出生产方案,分散生产,集中组装。由小代工厂分开生产系统零件,最终进行集中装配,这种方式属于当今加工贸易当中非常流行的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生产。也称为定点生产,俗称代工(生产),基本含义为品牌生产者不直接生产产品,而是利用自己掌握的关键的核心技术负责设计和开发新产品,控制销售渠道,具体的加工任务通过合同订购的方式委托同类产品的其他厂家生产。之后将所订产品低价买断,并直接贴上自己的品牌商标。这种委托他人生产的合作方式简称OEM,承接加工任务的制造商被称为OEM厂商,其生产的产品被称为OEM产品。可见,定点生产属于加工贸易中的“代工生产”方式,在国际贸易中是以商品为载体的劳务出口。

 

OEM中存在的知识产权问题不容忽视。其中尤其涉及贴牌生产的商标问题。为了避免争议的出现,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双方当事人在进行OEM合同时,委托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商标注册证书;提供商标注册复印件的,应由委托方所在地工商局或相应的机构出具有关的证明。

 

对于OEM中的商标标识的标注行为:

 

1、应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

 

2、产品标识应真实、准确,不得标注引人误解或虚假的产品标识,不得假冒或冒充注册商标,不得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3、OEM产品及内外包装上标注应当一致,不得互相矛盾。

 

4、产品标识所使用的文字应符合法律规定。

 

5、在国内销售的产品应严格使用中文标注,对出口的OEM产品可根据委托合同的约定使用相关文字进行标注。否则,违反法律有关的商标标注规定,将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

 

总的来说,对于OEM委托方或OEM厂商来说,要解决好OEM过程中出现的相关法律问题,尤其是知识产权中有关商标的法律问题,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十分必要,包括在委托协议中对相关知识产权问题加以明确约定,对可能涉及的知识产权情况进行查询,严格审查对方提供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等等。

 

如果等到纠纷已经出现再考虑应对之策,对相关企业来讲,损失很可能就已经无法避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