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关于兑现2016年度闽侯县自主知识产权和新认定众创空间奖励的通知

2021-04-13
admin
闽侯县科技文体局

关于兑现2016年度闽侯县自主知识产权和

新认定众创空间奖励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闽侯县自主知识产权奖励办法》(侯政文〔2015〕84号)和《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市政府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侯政文〔2016〕86号),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对如下自主知识产权和新认定众创空间奖励进行兑现。

一、自主知识产权奖励情况

(一)企业创新主体奖励(知识产权)的情况

1、2016年度新认定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3家(福建建工建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帝豪服饰有限公司、福州星月家居装饰用品有限公司),每家3万元,计9万元。

2、2016年度新认定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家(福州金锻工业有限公司),每家3万元,计3万元。

本类别小计12万元。

(二)企业创新主体奖励(高新产业)的情况

2016年度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8家(福建晟哲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海源三维打印高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福建聚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青口科技有限公司、福州立洲弹簧有限公司、福州诺贝尔福基机电有限公司、福建博源大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每家20万元,计160万元。

(三)专利成果及应用的奖励(知识产权)

1、2016年度获得市优秀奖的专利有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连续精确计量的连续纤维定长切断方法和装置”和福州金锻工业有限公司的“一种应用于连续等温淬水生产的进料控温装置”,分别给予两家企业1万元的奖励,计2万元整。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连续精确计量的连续纤维定长切断方法和装置等专利技术的产业化运用研究”项目获得福建省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项目补助18万元,按规定配套奖励50%,计9万元。

2、2016年度全县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592件,每件奖励3000元;实用新型875件,每件奖励1000元;外观设计263件,每件奖励500元;计278.25万元。

3、2016年度全县通过PCT程序国际申请专利34件,每件奖励2000元,计6.8万元;获得国(境)外授权专利的专利所有人持专利证书根据不同专利类型兑奖。

4、2016年度全县处于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有1547件,每件奖励2000元,计309.4万元。

本类别小计605.45万元。

(四)专利组织工作奖励(知识产权)的情况

1、2016年度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3件、福建海源三维打印高科技有限公司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5件、福建乾达重型机械有限公司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4件、福建万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8件、福州天石源超硬材料工具有限公司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4件,分别奖励壹万元,计5万元;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0件奖励3万元。

2、2016年度福州大学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363件,奖励伍万元;福建工程学院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47件、福建师范大学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60件,分别奖励叁万元,计6万元;计11万元。

3、按《闽侯县自主知识产权奖励办法》规定的权数计算,2016年度居前三位的专利申请代理机构分别是:福州元创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京华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福州君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计6万元。

本类别小计25万元。

以上三个类别合计802.45万元。

 

二、新认定的众创空间奖励的情况

新认定的省级众创空间2家(福建创之源实业有限公司的创之源、福州福大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的福州大学众创空间),分别奖励10万元;新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有2家(福州木艺联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兼菓摄影、福建工程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分别奖励5万元。本类别小计30万元。

以上两大项总计832.45万元。

请获奖单位和个人务必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到县科技文体局财务处办理有关兑奖事宜,逾期视为放弃,联系电话:财务科22077753,科技科22982358。获奖是单位的,请带单位委托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专利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实审通知书(实审收据)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出具的收款收据,获奖是个人的,请带专利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专利证书原件复印件、实审通知书(实审收据)原件复印件、银行卡号(无法现金,事后转账)。

特此通知

  

闽侯县科技文体局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