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和老鼠》80周年丨浅谈影视作品的商标权和著作权保护

2021-04-13
何琼 吴秋怡
博深知识产权
想必大家对《Tom and Jerry》这部动画片都不陌生,一提到《Tom and Jerry》脑海里就浮现出那只永远抓不到老鼠的汤姆猫在不知疲惫地抓杰利鼠的画面。抓老鼠过程中的搞笑行为给我们的童年带来了许多欢乐。即使到了今天,《Tom and Jerry》还是得到了很多人的喜爱。
图片(来源:网络)

自《Tom and Jerry》的第一集《甜蜜的家》在1940210日正式播放, Tom Jerry已经是80高龄。在这80周年庆典之际、乘着中国农历鼠年的东风,杰利鼠又火了一把,某宝搜索“杰利鼠”或“杰瑞鼠”,可以看到各种印有杰利鼠俏皮摸样的T恤、手机壳等周边产品。打开各类视频网站,也能看到各类方言版本的《猫和老鼠》动画片、经剪辑和编译的短视频等。
 

作为一个IP人的职业敏感,小编不禁疑惑各方是否获得授权?谈到授权,那么就首先要了解作为一部动画片和其中的卡通人物,到底可以授予别人什么权?

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卡通人物形象作为美术作品、动画片作为影视作品,自其完成之日起即可自动获得著作权。当然,作品持有人也可以选择在版权保护中心提交版权登记申请,获得版权登记证书以确认版权的归属。无论是否进行登记,都不妨碍著作权的实施,只是在国内司法程序中,版权登记证书更具有便利性。
 
虽然《猫和老鼠》的作者William HannaJoseph Barbera 2001和2006年相继去世,但是目前其继承人和特纳娱乐服务公司仍享有对Tom and Jerry的著作权。
 
小编在此建议,对于动画片中卡通人物形象及其变形,应当尽早提出版权注册。如财产权与人身权分属不同主体,应当与原作者签订详细的协议,对著作权法中享有的各类权利的从属做出界定。
 
商标权
除获得著作权保护外,作品持有人还可以就其作品名称、卡通形象或二者之组合申请商标保护。
 
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数据库中可以看出,《猫和老鼠》的出品方特纳娱乐服务公司自1993年12月起,就在中国为该系列作品在化妆品、电影、服装、玩具等多个类别提出了共57件申请,其中包括动画片的片头画面、猫和老鼠中文名称、Tom and Jerry 英文名称及其对应中文译名汤姆猫和杰利鼠等。
 
对于动画片而言,应当在第9类申请,为何特纳娱乐服务公司选择在玩具、服装甚至化妆品等类别提出了申请?这里就不得不提到商品/服务项目对于商标保护的影响。
 
商品/服务项目可谓商标的核心,直接影响商标的有效保护范围,对于商品项目类别的确定,不应当仅是涵盖目前所需产品或服务的核心类别,应当对于其他有相同消费群体、出售渠道的产品类别、以及在消费者日常生活接触频率最高的关联类别一并提出注册 
 
著作权法对作品的保护只在于作品本身,而非作品所表达的思想,而商标法对于影视作品的保护范围也极其有限。随着大众观影习惯的改变,以及影视作品资源在其他行业的衍生,仅仅依靠著作权对影视作品的保护是远远不够的,而是需要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多维度的立体知识产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