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鬼告李逵—剖析康巴赫诉苏泊尔专利侵权一案

2021-04-13
admin
博深知识产权
苏泊尔被控专利侵权遭百亿索赔
2019年的双十一前夕,锅具品牌康巴赫在《羊城晚报》上刊登了一整版广告(参见下图),并正式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苏泊尔侵害其ZL201310089292.6发明专利的专利权,即其“蜂窝不粘技术”。该案件于2019年10月25日正式被受理。

同时,康巴赫于2019年10月23日在广州香格里拉酒店召开了主题为“德国康巴赫起诉苏泊尔专利侵权巨额索赔百亿损失”的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蜂窝不粘技术”发明人、康巴赫产品研发总监严卫星对其“蜂窝不粘技术”进行了解释:

蜂窝不粘技术通过德国蚀刻工艺,在锅壁内蚀刻出凹凸的精细纹理。其中,凸出部分构成一张无涂层的蜂窝网状结构,不粘层仅覆盖在纹理凹陷处。

 

这样,具有了蜂窝网状纹理的凹凸结构,锅铲与不粘层零接触,不惧金属锅铲翻炒,最大限度降低不粘层脱落的可能性;而且,高温作用下的蜂窝纹理凹陷处会形成高温水蒸气膜,介于食材与锅底之间,让食材受热均匀,使得烹饪过程更轻松,真正做到隔离涂层,实现“物理不粘”。

严卫星强调,不同形状的凹凸纹理不粘锅,本质上都采用了蜂窝不粘技术原理,都属于蜂窝不粘锅的一种。

 
康巴赫的百亿损失索赔能否成功?
作为专利代理从业人员,对于100亿的案子,我们也相当关注,就先对ZL201310089292.6发明专利进行分析,涉案专利仅仅是一种不锈钢或复合钢的不粘锅的制造方法。其授权的独立权利要求以及说明书附图1参见下图。

 

权利要求书


 

书附图1

 

判定专利侵权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全面覆盖原则,即:如果被控物或者方法侵权成立,那么该产品或者方法应该具备专利权利要求中所描述的每一项特征,缺一不可。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缺少权利要求记载的一个以上的技术特征,或者有一个以上技术特征不相同也不等同的,应当认定其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下面我们以独立权利要求为例,对授权权利要求书进行分析。

 
 

独立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不锈钢或复合钢的不粘锅的制造方法,即为一种方法权利要求,其保护范围为该专利方法以及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从专利保护的角度上,假设苏泊尔侵害康巴赫的专利权,则苏泊尔采用的锅具生产方法须同时包含上述步骤a、步骤b、步骤c及步骤d限定的全部技术特征,以及其锅具产品须采用上述锅具生产方法制备获得。

 

显然,如果不具有独权的任一特征,就不构成侵权。举例如下:

 

  • 步骤a中,采用雕刻或者滚压的方法形成预定图案的凹凸纹路,则不构成侵权;

     

  • 原料采用非不锈钢材质,例如市场上常见的铝合金和铁;则不构成侵权;

     

  • 设计各工艺参数避开公开的阈值范围,例如a3中烘烤时间为60分钟等,则不构成侵权。

 

显然,还可以举出很多规避的例子,至此,我们可以初步得出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相对较小的结论。

我们再看到“蜂窝不粘技术”发明人、康巴赫产品研发总监严卫星对其“蜂窝不粘技术”进行的解释。根据严卫星的解释,康巴赫的“蜂窝不粘技术”主要的技术核心为:设计蜂窝网状纹理的凹凸结构,凸出部分构成一张无涂层的蜂窝网状结构,不粘层仅覆盖在纹理凹陷处,锅铲与不粘层零接触。

 

我们不难发现,严卫星一再强调的“蜂窝不粘技术”,其实质上更侧重是产品结构的改进,而非上述ZL201310089292.6发明专利涉及的工艺方法的改进

 

康巴赫想真正保护其“蜂窝不粘技术”,需脱离工艺的限制,对其核心结构进行专利保护。下面,我们根据严卫星解释的“蜂窝不粘技术”,试着对其核心结构进行独立权利要求撰写,以供探讨:

“一种烹饪用表面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烹饪表面,所述烹饪表面包括第一区域和用于与烹饪用手持用具接触的第二区域,所述第二区域相对第一区域凸出设置,所述第一区域内设有不粘涂层。”

出于该核心结构为较简单的结构改进的考虑,我们建议还可以申报实用新型专利,更利于获得稳定的专利权。

 

当然,在实际撰写工作中,我们会基于具体查新结果调整权利要求特征部分的撰写,我们还可以与技术人员沟通,合理拓展基于“蜂窝网状纹理的凹凸结构”构思下的其他可实现方式,作为从属权利要求进行拓展撰写。

 

可惜了、可惜了,康巴赫的百亿损失索赔的愿望大概率要落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