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不锈钢或复合钢的不粘锅的制造方法,即为一种方法权利要求,其保护范围为该专利方法以及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从专利保护的角度上,假设苏泊尔侵害康巴赫的专利权,则苏泊尔采用的锅具生产方法须同时包含上述步骤a、步骤b、步骤c及步骤d限定的全部技术特征,以及其锅具产品须采用上述锅具生产方法制备获得。
显然,如果不具有独权的任一特征,就不构成侵权。举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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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a中,采用雕刻或者滚压的方法形成预定图案的凹凸纹路,则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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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采用非不锈钢材质,例如市场上常见的铝合金和铁;则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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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各工艺参数避开公开的阈值范围,例如a3中烘烤时间为60分钟等,则不构成侵权。
显然,还可以举出很多规避的例子,至此,我们可以初步得出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相对较小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