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小博,我设计了一款纸巾包装盒,特意挑选了两种看起来感觉非常高贵的颜色,视觉效果都不错,我要选择哪一种来申请好呢?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31条第2款规定: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小博:可以的。相似外观设计,顾名思义,就是看起来外观相似的同一种产品。这里要注意几个重点:
1.相似外观产品必须是同一产品。2.相似外观设计需要指定一项作为基本设计,其他设计需要分别与基本设计相比较,来进行是否相似的判断基准。
4.区别点在于仅色彩要素的变化,比如下图的茶叶包装盒。
小博:可以这么说,但是要注意整体观察,综合判断,不能单独对比某一部分是否相似。比如以下两款杯子,不能因为仅是图案一样就说两款杯子相似,这两款杯子整体看起来杯型结构不同,图案分布区别也较大,不能仅因为图案一样就作为相似外观产品来申报。
小博:相似外观设计在申请时,除了产品符合相似外观设计的定义,其他需要注意的还有以下3点:
1.应指定一项基本设计; 2.相似外观设计不得超过10项; 3.每项外观设计应当分别具备授权条件。您提供的包装盒是完全符合这些要求的。
另外,像您这样的区别仅在于色彩的外观设计,在申请的时候要注明“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包含色彩”。
敲黑板!!!小博总结时间
2.应指定一项基本设计。
3.外观产品是否相似,需要每项设计分别与基本设计进行对比。
4.相似外观设计的区别点在于局部细微变化、该类产品的惯常设计、设计单元重复排列或仅色彩要素的变化等。
5.相似外观设计不得超过10项,并且每项外观设计应当分别具备授权条件。
6.实务中存在既可以作为“成套产品”也可以作为“相似外观”的产品,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可以自行选择一种方式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