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1企业凭商标融资1个亿——何谓之商标质押

2021-04-13
admin
未知
近日,江苏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在无锡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的帮助下,成功质押企业商标,获得工商银行江阴支行3年内共1亿元的贷款。此消息在知产届广泛传播,部分企业看到该消息后疑惑何为商标质押?如何才能质押等问题,对此本文逐步就上述问题进行分析。

一、商标专用权质押的发展

随着商标价值的体现,政府和企业越来越重视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 2015年6月浙江省台州成为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第一个远程受理试点,并于同年7月1受理了第一份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2016年6月23日,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分行和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代表,签订“爱仕达”商标质押贷款授信协议,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分行为其授信5亿元。2019年一年中,全国专利转让、许可、质押等环节达30.7万次,专利和商标质押金额达1515亿元,商标专用权质押正逐渐成为趋势。

二、相关法律的介绍

于1997年2月6日发布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已经失效,现阶段并无专门的法律就商标权质押进行规定,据此可参考:
《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担保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质押:(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企业与企业、银行之间可根据《物权法》以及《担保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商标质押,但与一般物权不同的是,商标权本身是知识产权,其无法进行交付,有形的商标证书并不能代表商标权本身,故商标专用权质押,还需向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此与一般物权有较大差异。

三、商标专用权质押的法律风险

1.针对商标权利人
商标权质押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能便于权利人解决资金问题,但质押商标权意味着其无法转让该商标权,在一般情形下质押获得的资金低于转让商标权获得的资金,相较于转让而言,质押商标权实际是放弃部分商标权以换取持有该商标的权利。
其次,质押商标权可能会影响到商标权利的许可。质权人考虑到出质人未来无法偿还欠款,如其许可给他人使用该商标,会影响到该质权的变现,从而影响质权人收回成本,对此其会对质押的商标权作部分限制。
再次,商标权作为无形资产,其本身的评估难度较大,对机构的要求较高,对此质权人会指定权利人选择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则该评估会增加权利人自身的支出。

2.针对质权人
商标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其随着权利人的经营活动而不断改变价值,质权人仅能以确定质押时该商标对应价值而确定款项。针对权利人本身在经营困难时质押该商标,而随着经营困难的发展,商标权对应价值亦将逐步降低,对此质权人应了解该情形。
除商标权的市场价值外,商标亦可能因恶意注册、丧失显著性、违背强制性规定等方式被宣告无效;基于质押物消失,质权人向存在经营困难的权利人要求返还欠款无疑存在风险。
对此,商标权利人以及质权人应评估自身风险,避免双方的合作产生纠纷。

四、商标专用权的质押材料

1.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营业执照副本(需经年检有效)的复印件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如果注册人发生改变,还应附送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4.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和主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5.具有无形资产评估经验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商标评估报告。
6.提交双方出具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商标专用权质押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手段,其有着独特优势,但在质押过程中亦存在较多风险,对此质押双方仍应谨慎对待商标权质押融资中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