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深知识产权成功复审MAGNOSCO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的商标延伸

2021-04-13
admin
未知

MAGNOSCO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马德里指定中国,延伸 “ ”商标在国际注册相关商品项目上的保护。国家商标局以存在在先商标为由,于2016年02月03日向国际局发出驳回通知书,国际局在2016年02月22日收到后于2016年3月11日予以公布并通知申请人。MAGNOSCO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我司提起驳回复审。


              
申请商标

引证商标一

引证商标二
                             

引证商标三

引证商标四


以上是申请商标与各引证商标标识,我司工作人员经过分析比对认为,申请商标与各引证商标标识本身存在明显区别,商标的显著部分存在较大差异,同时存在于市场不会导致商标混淆,不应被认定为近似商标。我司工作人员从标识本身以及是否构成混淆两点进行分析复审,最终复审成功。

 

该案需要注意的是:审查员审查商标的时候是每个元素独立审查,多元素商标中如有一个元素与其他现有商标有近似的时候,有极大的可能被审查员驳回。故我司建议大家申请商标的时候,除了整体的商标保护外,各个有显著性的独立元素也建议分开申请注册,以免因一个元素的近似而使整个商标被驳回。同时,各个有显著性的独立元素分开注册也更能有效的保护整体商标不被其他商标“傍名牌”,保护自身的商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