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起,启用修订后的商标书式

2021-12-15

关于修订商标书式的通知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四六二号《关于发布<商标审查审理指南>的公告》,我局对相关商标书式作出适应性调整,现将修订后的商标书式予以公布,自2022年1月1日启用,旧版书式将同时停止使用。


特此通知。


附件:1.修订的商标书式清单.pdf

          2.修订的商标书式.rar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