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申请指南

2021-04-13
admin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促进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委将启动2017年促进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资助申报工作,请各相关单位根据《促进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资助的操作规程(暂行)》(详见附件1),和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的要求,填写申报书(详见附件3),按时递交申报材料,我委将按照专项资金资助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受理、初审、现场考察、专家评审和发放工作。

 

特此通知。

 

 

深圳市促进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专项

资金资助申请指南(暂行)

 

一、提交申请材料

 

仔细阅读了解《深圳市促进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资助操作规程(暂行)》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准备好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齐全、完整、真实、准确。

 

申请人将整套申请材料整理成一个电子文件(pdf格式),扫描内容须清晰不影响阅读,将该电子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至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受理电子邮箱,电子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促进创新知识产权保护项目资助申请(提交日期8位数字+申请人名称关键字)”,申请人的联系方式以申请表内容为准,请确保准确、有效。

 

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内容为知识产权维权事项的,其维权事项完成日应为申请之日起2年内的,或者已经在工作方案、财务支出等方面证明已启动的。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将对电子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前形式检查,发现存在明显不符合《操作规程》有关规定情形的,将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指定补正期限届满,申请人未按要求补正的,视为放弃当次申请。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对通过电子申请材料受理前形式检查的申请人,将通知申请人正式提交整套申请材料,包括:纸质申请材料(盖公章、骑缝章,一式五份,A4规格双面打印,页面下方编印连续页码,装订成册)、相应电子申请文件(一个pdf文件,内容页码顺序与纸质申请材料内页顺序完全一致,扫描内容须清晰不影响阅读)和有关原件。上述整套申请材料请提交至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核验(地址: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1101室)。有关原件经核对一致后,当场交还申请人。

 

资助受理咨询电话: 83070700,83070185,83070181;资助受理电子邮箱:houwt@szaic.gov.cn、yanghl1szaic.gov.cn,正式提交申请材料及原件核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1101室。交通信息:公共汽车招商银行大厦站,地铁车公庙站B出口。

 

二、资助查询

 

登陆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zscjg.gov.cn/),在“站内搜索”栏中填写资助申请人名称查询审核结果,或者适时留意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网站所发布的有关通知。

 

三、领取资助款

 

申请人按照深圳市知识产权局通知要求及时办理领款手续。领款注意事项包括:

(一)申请人须提供开户行证明及收款收据(盖财务章),付款单位注明为“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