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局:第一批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经验与典型案例

2021-04-13
admin
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批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经验与典型案例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开展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是以点带面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自2015年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全面启动以来,各地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部署,按照《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要求,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组织实施,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等重点领域和环节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一批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经验和典型案例。为发挥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示范作用,选取部分试点经验和典型案例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制推广的试点经验和典型案例(共30项) 

 

(一)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方面10项:以事前产权激励为核心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贷款、保险、财政风险补偿捆绑的专利权质押融资服务新模式;以降低侵权损失为核心的专利保险机制;探索构建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融资新模式;专利权“政银保”融资服务新模式;建立对企业质押融资贴息贴保险费发展模式;研究机构占股注册公司快速推进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期专利分级匹配、中期搭建交易平台、后期提供科技金融服务”全链条的高校知识产权运营模式;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高校运营(武汉)试点平台;以协商估值、坏账分担为核心的中小企业商标质押贷款模式。 

 

(二)严格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方面8项:专利快速审查、维权、确权一站式服务;深化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建立覆盖全省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快速反应机制;咨询、服务、保护、调解多头并进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建立大型展会快速维权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涵盖监管、执法、公诉、裁判等行政司法于一体的版权保护工作机制;创新海关工作机制强化进出口贸易知识产权保护;探索少数民族地区手工艺品知识产权保护新模式。 

 

(三)知识产权支撑产业转型升级方面6项:以关键核心技术专利群助推高质量发展;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构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统计制度;构建覆盖区域重点产业的专利导航服务体系;以地理标志标准化培育区域品牌。 

 

(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支撑体系方面6项:依托知识产权省部会商工作机制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探索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构建优质专利代办服务工作模式;探索通过引进国际资源培养国际化实务人才;开展知识产权工程师职称评定工作;拍摄知识产权专题宣传片、提升公众知识产权意识。 

 

二、高度重视复制推广工作 

 

各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部署,坚持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将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经验与典型案例的复制推广工作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按照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工作思路创新和模式创新,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最大限度地促进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经济创新发展。 

 

三、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各地要结合实际,将推广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经验与典型案例列为本地区知识产权工作年度重点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推广工作方案。要积极协调、创造条件开展复制推广工作,确保改革举措落地生根、产生实效。要将推广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取得的新经验及时报告。 

 

特此通知。

 

附件:第一批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经验与典型案例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9年3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周源琦 谷云飞 010—62086080 62086032) 

 


附件

 

第一批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经验与典型案例

 

一、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10项) 

 

(一)以事前产权激励为核心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四川提供,已被国务院在更大范围推广) 

 

解决问题:高校和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属于国有资产,发明人转化成果时,容易受到国有资产流失或低价出售的质疑,导致单位及其负责人“不敢转”,宁愿将科技成果“锁在抽屉里”。同时,科技成果转化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不少发明人及其团队不愿意参加收益不确定的转化工作。 

 

具体做法: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中,四川省选择西南交通大学、四川大学等高校试点,赋予科研人员一定比例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按照“协议+评估”形式,将事后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奖励,前置为事前知识产权所有权激励,通过职务发明创造由单位和职务发明人共同所有的方式,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这种“先确权,后转化”的产权激励形式,不同于现行“先转化,后激励”的做法,通过将事后奖励变成事前激励,以产权赋予职务发明人转化成果的权利,从根本上激发了职务发明人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动力,解决了职务发明人有动力转化,没有权利转化而单位有权利转化、没有动力转化的问题。 

 

初步成效:西南交通大学在试点1年多时间里,已有176项职务发明专利分割确权,以此创立了16家高科技创业公司,知识产权评估作价入股总值超过1.3亿元,带动社会投资超过10亿元。而在2010—2015年,西南交通大学仅转化职务发明专利14项,转化收入只有158万元,申请费、维持费和专利金奖支持则超过900万元。四川大学试点半年,已有70多项成果完成确权,创办企业20余家,带动社会投资近20亿元。试点政策实施以来,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已在四川省20余所高校科研院所推广,各试点单位完成近300余项科技成果确权转化,吸引社会投资近百亿元,有效激发和释放了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激情和活力。 

 

(二)贷款、保险、财政风险补偿捆绑的专利权质押融资服务新模式(四川提供,已被国务院在更大范围推广) 

 

解决问题:针对专利权质押融资贷款过程中,缺乏有效担保、办理贷款难度较大等问题,探索专利权质押融资贷款新模式。 

 

具体做法:四川省成都、德阳市按照“银行贷款+保险保障+财政风险补偿”的专利质押合作模式,为专利所有权拥有企业提供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和保险。明确规定银行对单户企业提供的贷款利率、金融比例;设立专项补助,对开展专利质押融资业务的商业银行、保险机构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建立风险补偿机制,从科技工作财政资金中专门划出资金,采取先理赔后补偿原则,对合作银行专利权质押贷款产生的本金损失按比例给予补偿。 

 

初步成效:德阳市已培育一批专利质押贷款合作金融机构和高水平无形资产评估机构,试点地区27户储备企业及30个项目正在对接办理中,部分已成功融资。成都市为489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11.35亿元,为47家科技型企业204件专利投保专利险。 

 

(三)以降低侵权损失为核心的专利保险机制(广东、上海、安徽提供,已纳入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推广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