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台湾商标 |
一、台湾商标的主体和种类 1、商标包括文字、图形、立体形状、颜色或声音组合等构成。在台湾,除了一般的商标注册、团体商标注册,还可以进行证明商标注册。 2、团体商标是所谓团体标章系用以表彰具有法人资格的公会、协会或其它团体的组织或会籍,即指一般会员标章而言;证明商标是指用以证明他人商品或服务之特性、品质、精密度、产地或其它事项的标志。 二、台湾商标的期限 商标的有效期从原则上来说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权可以申请续展。但是必须在到期前的6个月内申请续展。在到期后的6个月内,通过支付一定的附加费,续展请求也会被接受。 三、申请台湾商标需要提供的文件 1、申请书:需载明申请人名称及地址、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服务类别及商品/服务名称。 2、 清晰的商标图样。 3、 委任商标代理人者,须检附委任书(如系外文应另检附中译本)。 四、台湾商标申请程序 商标文件提交后,约2个月可以领到受理通知书,经过审查,在一年左右将会发出核准审定书,交纳注册费后,将会核准注册并公告,如对该商标的核准注册有异议的话,从公报发行日起三个月内可提出异议。注册费可选择于核准审定书送达的次日起2个月内一次缴清,或分为两期缴纳;即于核准审定书送达之次日起2个月内先缴纳第一期注册费,至注册公告当日起算届满第3年的前3个月内再考虑有无继续使用商标之必要,始于该期限内缴纳第二期注册费。 台湾的商标可以一个案件指定多个类别申请,但是申请费、注册费及延展费用仍采按类计算,非按件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