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们,你们的作文可能即将被侵权!

2021-04-13
林燕
博深知识产权

2017年的高考结束了,这几天网上这几天流传着个段子:为什么我们如此关注语文作文题?因为数学和英语,你连看都看不懂。

 

虽然这只是段子一则,但这两天各大新媒体、传统出版社都在各种蹭高考作文的热点。等到高考放榜的同时,媒体上就会出现最抓人眼球的“满分作文”与奇葩“零分作文”。更有甚者,有些出版社将各个省份历年的优秀满分高考作文作为一个汇编再出版。都引来考生争相购买,毕竟谁不希望自己也能写出一个高分作文呢

 

 

但是,这些媒体出版社很有可能已经侵权了!嗯,今天我们说的就是考生作文的著作权归属。

 

因为著作权有自动产生的特性根据著作权法第二章第二节,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作品的著作权默认归属于作者。所以作品一经完成作者就享有著作权,就算未发表的作品也享有。考生的作文是一个完成的作品,当考生完成高考作文时,就开始享有对这个作品的著作权,其他人都不能擅自“拿”来就用。

 

曾经有记者向出版社询问他们出版的高考满分作文、零分作文,是否向考生征得他们作品的出版权?得到的是他们一脸讶异的回答:“出版他们的作品还需要向他们征求出版权吗?这是我们一贯约定俗成的出版规则。”

 

的确,在著作权法中,有一些情况下,可以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情况下使用作品,但必须指明作者的姓名以及作品的名称。那么出版社出版学生作品,是否属于“合理使用”?出版社出版考生作文既不是“为个人学习研究”,也不是“为教学或科研使用”,更不是“执行国家公务”和其他合理使用的情形,而是作为盈利性的商业销售使用,这很明显就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了。

 

所以,是否可以出版这些“满分作文”、“零分作文”,学生才是有权拍板的那个人。根据著作权规定,著作权人才享有作品的署名权、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等等一系列著作权。出版社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在未取得这些权利前就发表学生的作文,这严重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利。

 

这看似存在多年约定俗成的高考满分作文发表,透视出媒体和出版社对于知识产权缺乏尊重意识。

 

 

另一方面,当媒体和出版社转载发表考生的满分作文的时候,大部分并没向对应的考生取得授权,自行拷贝来就发表。但为什么却鲜有学生将这些媒体以及出版社告上法庭?

 

原因其实很简单,第一,大部分学生认为,自己的文章被媒体发表具有一定的荣誉感,甚至将此事作为一个自己“简历”,所以并不会去追究他们对于自己作文的取得与处理方式;第二,学生对于著作权意识并不清晰,大部分学生并不知道自己被侵权了,所以就更不存在状告媒体和出版社侵权;第三,学生通常只能知道自己语文考试的总分,并不知道自己作文的分数,而出版社通常是用佚名等标明作者,除非学生自己看见,很难知晓自己的作文已经被刊登了;第四,举证困难,即使考生发现自己的作文被侵权发表了,但是根据考场规矩,试卷并不能被带出考场以外,即使成绩出来,依然无法取得试卷,所以考生并没有作品的原稿作为佐证。

 

最后,媒体以及出版社是如何取得考生的作文?考生交卷后作文就保存于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阅卷老师对高考作文评分或者向媒体等外界通报高考作文评阅信息或者学生作文情况,在这过程中,考生的作文就一直处于未发表状态。这样,除非考生交卷后将高考作文公开发表,否则不应该有任何媒体出版社能够取得大量的高考优秀作文,这其中的环节,需要教育部门深思,拿出决策来保护学生的著作权。

 

所以,不要把高考满分作文当成唐僧肉肆意宰割,要尊重考生的合法权益,尊重著作权法。同时,也建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尽快出台相关规定,加强对学校师生的知识产权教育,普及版权知识。无论是高考中考作文,还是学生的平时作文、习作,都是学生的作品;学生无论年龄大小,都是著作权人,都应受著作权法保护。同时呼吁广大媒体、出版社,任何的作品出版、汇编、网络传播都应该事先征求著作权人的许可,才可以发表。尊重凝结智力劳动的知识产权,也是尊重知识的题中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