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哪些主体必须换发营业执照?
A:凡2015年10月1日前在全国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应当换发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赶紧对照自家的营业执照,看看有没有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这就是判断需不需要换照的标准啦。
如果是2015年10月1日后设立或进行过变更登记的企业和已换发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换发。
Q2: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换的旧证照继续有效吗?
A: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Q3:已办理“三证合一”和“五证合一”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换照吗?
A:不需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按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不需要重新换领营业执照。尚未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在申请变更登记、换发营业执照时,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Q4:个体工商户需要换照吗?
A:对个体工商户不强制换照。有两种情况:
已按照“两证整合”模式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无需重新申办“多证合一”登记。
未取得“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2018年1月1日后原营业执照继续有效,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按原有方式继续办理。
Q5:“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后,工商登记办理手续跟以前一样吗?
A:一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办理工商登记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以及营业执照样式均保持不变。
Q6:近期想要换营业执照,应该怎么办理?
A:携带《关于换发营业执照的申请》(登记机关领取)、《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至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原件丢失的,可凭声明作废的报纸报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