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关备案是海关采取主动保护措施的前提条件。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如果没有海关备案,海关发现侵权货物即将进出境,没有权力主动中止其进出口,也无权对侵权货物进行调查处理。
2.海关备案有助于海关发现侵权货物。从大量实践看,海关主要依赖于对货物的检查来发现侵权货物。由于海关备案时,权利人向海关提供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状况、权利人的联系方式、合法使用知识产权情况、侵权嫌疑货物情况、有关图片和照片等,使海关有可能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并主动予以扣留,从而使权利人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3.海关备案能减轻权利人经济负担。如果未进行海关备案,权利人向海关提供的担保必须与其要求扣留的货物等值;然而办理海关备案后担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同时还可以向海关总署申请总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