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外观设计法修改内容介绍

2021-04-13
admin
未知
为了支援日本企业外观设计战略,强化产业竞争力,日本特许厅于2019年对其《外观设计法》《外观设计审查指南》进行修订,涉及建筑物、用户图形界面、关联设计、保护期限等多项修改已于2020年4月1日生效。本次修改生效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扩大外观保护范围

 

1. 将建筑物的外部或内部设计纳入外观设计保护范围

修改前,在物品上记录或显示的图像及建筑物的外部、内部设计是不予保护的。然而,根据修订后的法律,这些设计也将得到保护。

 

2.GUI可以作为图形图像单独进行保护

本次法律修改前,只有记录或显示在物品上的图形图像才可以作为外观设计的保护客体,申请时也需要和相应的产品载体一起提交。修订后的法案扩大了保护范围,规定了未记录在产品上但可通过计算机网络调取的,或未显示或展示在产品上的图形图像,可以脱离产品,作为图形图像进行保护。需要注意的是,与机器、装置和设备的功能无关的图形图像,例如计算机壁纸、视频游戏或电影图像等不能获得外观设计保护。

 

修改后的《外观设计审查指南》对GUI设计的提交形式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规定。根据修改后的审查指南的规定,对图形图像的保护可以通过两种方式:

①作为单纯的图形图像进行保护(脱离产品载体);

②作为产品的一部分进行保护。

 

更新关联设计制度

关联设计制度是一种日本外观设计制度,允许两个或更多相似的外观设计共同注册,前提是这些外观设计由同一申请人提交申请,其中一项申请被指定为主设计而其他作为关联设计提交申请。提交“关联设计”申请的截止日期从主设计注册公告日(从主设计申请日起约8个月)延长至从主设计申请日起10年。这种变化将允许在长时间内基于相同构思创建新设计的企业将这些具有相同构思的设计注册为关联设计。另外,法条修改前,只有“与主设计相似的外观设计”是可注册的。根据修改后的法条,申请人不但可以基于主设计提交关联设计,还可以基于一个关联设计来提交另一个关联设计。这样的修改允许对共同设计理念下的不同设计的增进式修改,有利于长期巩固品牌形象。关联设计制度是一种较为灵活的外观申请制度。相比之下,中国的基本设计和相似设计必须都在同一申请日提交,对于后续修改的外观设计只能提交新的申请,则原申请有可能构成新申请的新颖性或创造性障碍。

 

延长外观权利期限

目前,外观设计的有效期为“自注册日起20年”。但根据修改后的规定,外观设计的有效期为“自申请日起25年”。一般而言,日本专利局对于外观设计申请的审查在其申请日后的7个月内完成,因此大多数申请的权利期限将延长。

 

提高了创造性判定标准

与中国外观设计只进行初审的审查标准不同,日本外观需经过实质审查后才可授权。根据日本新的外观设计法,与保护产品形状或样式如已经在线发布,即便不为公众所知也不再满足创造性要求。

 

简化提交申请程序

虽然日本目前支持一份申请对应一个设计的原则,但为了减轻申请人的程序负担,并为了使日本外观设计制度更接近国际规范,修订后的法律将允许申请人一揽子提交包含多个设计的申请。但是应指出,虽然可以递交包含有多个设计的一件申请,但是日本专利局仍将以单一设计为基础进行实质审查,并为每个单一设计授予权利。

 

扩大间接侵权范围

以下行为将被视为构成间接侵犯外观设计权:将侵权产品分成若干部分进行制造、进口等行为,以避免直接侵权。同时提出主观因素要件,即要求侵权人在进行侵权行为时知晓该产品被用于该外观设计。

从以上法条及审查指南的修改可以看出,修改后的日本外观设计法扩大了保护范围,延长了保护期限,从程序上对申请人更加友善。这对于有志在日本扩展产品市场的中国企业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