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新商标法出台,过渡期将于今年十月一日开始

2021-04-13
admin
未知

缅甸新商标法自2019年1月通过以来,缅甸政府一直未有相应的具体的实施方案推出,就此前已公布的内容看,新法的实施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过渡期,第二阶段为正式开放期。8月28日,缅甸商务部公布过渡期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开启。进入过渡期,对申请人将产生什么影响?新法实施的亮点有哪些?本文将为大家介绍缅甸新商标法过渡期的相关注意事项,以及新法中值得关注的亮点。

 

(缅甸商务部网站)

 

缅甸新商标法过渡期(Soft Opening)的相关规定

 

过渡期的设定旨在将旧法制度下的商标平稳顺利地纳入新法规制范围,因此,在过渡期内,所有已经注册的商标须通过再次向缅甸知识产权局提交登记,以维持原注册商标的效力。再登记一经通过,提交再登记的日期则为新商标法下的注册日。为了维持原有的商标登记秩序,再登记可要求优先权日期。

 

 

已注册商标提交再登记申请的所需文件为:

 

· 经公认证的委托书

· 商标的在先注册证明,如商标证书、续展证书、商标所有权声明

· 商标及申请人信息,包括清晰的商标图样、商品或服务类别及具体项目、申请人名称及地址等。

 

注意,过渡期内再登记的商标应当与原先注册的商标一致,不得增加类别及商品项目。

 

那么,原先并未注册的商标只能在新法正式实施后才能登记注册吗?不是的,已在缅甸进行商业使用但并未注册的商标,亦可在过渡期内提交再登记申请,从而在新法的正式实施阶段获得优先权。

 

但此类商标的再登记除前述所需文件外,还须提供商标使用证明,如商标的使用和宣传资料,销售订单、发票或税收证明,以及其他可证明商标使用的材料。

 

 

缅甸新商标法正式实施阶段(Grand Opening)的亮点

 

过渡期结束,新商标法将进入正式实施阶段(Grand Opening),缅甸商标局将重新接受新商标注册申请,新法下的商标制度有了各方面的革新,与国际法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接轨,有以下亮点值得关注。

 

 

· 商标法实施后,缅甸知识产权局将开放公共数据库供申请人查询商标信息;受理原则上,“申请在先原则”将代替“使用在先原则”,并新增优先权制度;审查程序上,增加实质审查;以往无法办理的商标变更亦将对外开放登记。

 

· 新法将承认并保护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驰名商标、商号和地理标志。

 

· 新法规定了针对未使用商标的具体规定,对于已注册但未使用的商标可进行撤销,而对于存在不可注册理由的注册商标可宣告无效。

 

· 新法规定商标的有效期为注册之日起十年,商标续展可在有效期截止前六个月提出。

 

建议

 

从官方的公布可知,除符合上述条件的两种再登记以外,在过渡期内,官方不接受新的商标注册申请,若已注册的商标在过渡期内未重新提交登记,在新法正式实施阶段,则可能被第三人抢先注册。

 

过渡期内的再登记可以说是开设给在先使用或注册商标权利人的“VIP通道”,在此期间提交再登记申请,在新商标法正式实施后则多了一重保障。此前关于新法实施的计划的各种说法中,过渡期的时长初定为六个月,但目前官方尚未公布正式的截止日期,若在缅甸有注册商标的申请人,应当抓紧在过渡期内办理再登记手续,也建议尚未获得注册商标的申请人充分保留好商标使用证据以便办理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