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期的《标注专利标识要注意,出错可能不只是罚款!》引起大家广泛关注,其实不只是专利标识标注需要引起大家的注意,商标亦是。商标在核准注册前就可以使用,但是不可标注注册商标的标记,并且可能有侵权风险。而已注册商标也不能任性使用,也需要注意使用规范,小博这里罗列以下几点:
很多人认为™标是代表着商标的状态,表示这个商标已经提交商标申请,只是还未注册下来。实则非也,™标是舶来词,是英语中商标(TradeMark)一词的缩写,简单来说,™只是表示该标志是作为商标使用的意思,因为美国对于商标的注册与中国有些许区别,如申请的商标是在美国已使用为基础申请的,应提供使用证据照片四张(如产品照片、标签、合同等)这时候,标注™标的产品图片、标签等则可以作为申请材料递交用于申请注册商标。
而®标则标明此商标已经完成注册,拥有独占性,受到商标法的保护。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章第六十三条,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使用注册标记,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不过,标明注册标记是商标权人的一项权利,不是义务,商标权人可以根据自身意愿选择标或者不标。
从今年5月份国家工商局发布的《中国商标战略年度发展报告(2016)》可以看出,全国各级工商机关查处的注册商标使用违法行为案件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案件为33件,占一般商标违法案件的3.87%,而在2012年的发布的《中国商标战略年度发展报告(2011)》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案件高达296件,占比14.61%。
这组数据可以看出,企业对于商标的规范使用意识有所提高,不过仍然还是有部分企业不知道如何规范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所以商标的规范标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商标文字字体
商标在申请注册的时候,商标权利人因产品自身存在缺陷,或出于设计美观的考虑,可能会去改变已经获得核准注册的商标字体,甚至是请设计师将字重新设计,将商标修改的与原注册商标有很大的出入,这就很可能触犯《商标法》第四十九条中的“自行改变注册商标”。
如果想要使用变换了字体的商标,可以重新将新设计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这样既保护了自己的商标权,又能避免触犯《商标法》中的条例。
2.商标的颜色
商标在申请注册的时候,商标申请人可能出于自身企业文化的原因,或者出于VI(企业视觉设计)的原因,申请了带有颜色的商标,并且申请了商标色彩保护,这样,企业在生产服务过程中,如果任意改变注册商标的颜色,也可能触犯《商标法》第四十九条中的“自行改变注册商标”。
当商标申请注册时指定了某种颜色保护,那么在商标的使用过程中只能使用指定的颜色,如果一定要改变颜色使用,那么请重新向商标局提出新颜色的商标注册申请。
3.关于组合商标
在商标注册过程中,部分企业会申请图形商标和字母商标,但却没有申请组合商标,那么对于商标的组合使用也是需要注意规范:
例如某企业申请注册了以下2个商标(仅为示例,如有雷同请告知)

那么该企业在商标使用过程中,将商标如下使用,将违反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商标条例。

想要使用组合的注册商标,请将新组合的商标提交商标局申请注册。
例如某企业申请的商标仅核准在服装类别,但因企业发展,进入餐饮行业,企业贪图方便或者想节约成本,将该注册商标直接使用在餐饮行业,且打了注册标记,这就是典型的超出核准范围的使用。
企业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应先确认企业的经营内容,并在对应的商标类别进行商标注册,避免商标的不规范使用;如果企业是在经营过程中拓展业务或者改变经营内容,那么在使用注册商标时,需向商标局提交对应商标类别的商标注册,获得新注册商标后才能打上注册商标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