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完今天就到了中秋国庆双节假期啦,
作为中国传统节日的中秋节,
除了赏月当然少不了月饼。
貌似中国的传统节日都有一个特定食物啊!
要不怎么说中华美食博大精深呢。

据记载,月饼最早出现在我国的殷、周时期,江、浙一带就有一种纪念太师闻仲的边薄心厚的"太师饼",此乃我国月饼的"始祖"。
到了明代,中秋吃月饼才在民间逐渐流传。当时心灵手巧的饼师,把嫦娥奔月的神话故事作为食品艺术图案印在月饼上,使月饼成为更受人民青睐的中秋佳节的必备食品。
清代,月饼的制作工艺有了较大提高,品种也不断增加。
发展到现在,各式各样的月饼摆放在超市供人们选择。
别看小小的月饼不起眼,
不同品牌的月饼其制作工艺、
手法、外形、包装都各具特色,
相当讲究,
甚至还申请了专利。
因为月饼打官司的事时有发生,
下面我们就来聊聊月饼侵权的那些事。
2016年7月,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月饼侵权案件。
事情是这样的,
从2002年至今,
江门丽宫酒店先后共申请并取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与新会陈皮密切相关的7个发明专利和2个外观专利。
其中,
“新会陈皮饼”(含新会陈皮月饼)自2002年推出以来,
获得了消费者的青睐。
2014年7月,
江门丽宫酒店发现澳新公司售卖新会陈皮月饼。
于是江门丽宫酒店向江门中院提起诉讼,
要求澳新公司停止侵权行为,
江门中院依法受理。
2015年9月21日,
江门中院依法判决澳新公司立即停止制造、
销售侵犯涉案发明专利权(名称为“新会陈皮饼及其制备方法”)产品的行为,
销毁库存的侵权产品,
赔偿江门丽宫酒店30万元。
随后,
澳新公司不服,
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要求驳回江门中院的判决。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澳新公司的上诉请求,
维持原判。
PS:这种侵占别人专利又倒打一耙的人可以原地爆炸了~
胜利终归站在正义的一方。
2011年6月8日,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调解审结了一起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原告上海市缘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于2006年3月设计制作了名为“家和万事兴”、
“中国饼世界风”的美术作品,
并在上海市版权局进行了登记。
2006年9月20日,
原告发现,
被告常熟市红钻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并销售的中秋月饼礼盒使用的包装剽窃了其设计的美术作品,
为此原告在取证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查明事实后,
了解到被告这次侵权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而造成的,
被告愿意对原告作出赔偿。
为此,
法院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
最后原告终于谅解了被告,
双方达成了被告一次性赔偿8万余元的和解协议。
PS:意识不到自己侵权的人不在少数,
还是回家好好学习一下法律常识吧~
(一)
南北“稻香村”商标之争
“稻香村”作为中华老字号已经为公众广泛熟知
目前,对外宣称传承中华老字号“稻香村”的
大致有三家:北稻(北京稻香村)
苏稻(苏州稻香村)
和保稻(保定稻香村)
2008年苏州稻香村授权北京稻香村
使用“稻香村”商标
双方合作貌似愉快
然后后来却因苏州稻香村的扇形“稻香村”起了争议
而这起商标案件持续时间达6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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