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乔丹起诉耐克侵权,索赔30万!谁会赢?

2021-04-13
admin
每日经济新闻

 “我很欣慰”——这是2016年12月篮球之神迈克尔·乔丹说的话,当时他刚刚从最高法院的判决中,赢得了3个有关自己姓名的商标权案,而输掉这3个案件的是中国体育用品公司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乔丹体育)。


但是,围绕“乔丹”这一品牌的利益纠葛并没有因此而平息,在2017年乔丹体育起诉乔丹本人之后,就在近日,乔丹体育又将矛头对准了耐克公司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乔丹体育把耐克告了

 

3月8日,据北京商报报道,乔丹体育诉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耐克体育”)、耐克商业(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耐克商业”)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在晋江法院知识产权庭公开开庭审理。

 

 

 

 

原告:乔丹体育

被告:耐克体育、耐克商业

诉讼理由: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双方辩论内容:被告擅自将原告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并具有很高市场知名度和识别度的“乔丹”相关标识(包括乔丹官网、乔丹篮球鞋、乔丹服装等),作为关键词用于推广、销售其“运动鞋商品”的百度竞价排名广告是否侵犯原告“乔丹”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告的前述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等争议......

 

原告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原告损失及合理支出30万元。

 

被告辩称:被告没有把乔丹篮球鞋等相关标识用于其官网,只是后台关键词,因此不构成商标侵权,其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本次结果:并未当场进行宣判

 

 

 

事实上,美国NBA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与耐克公司具有长期合作关系,迈克尔·乔丹的中文译名为“乔丹”。他的第一份商业广告是和耐克公司在1984年夏天签订的。耐克公司以乔丹为形象,树立他的个人品牌Air Jordan,并以此为契机,成为全球最大的体育用品公司之一,乔丹也成为了拥有个人运动鞋品牌的第一人。

 

乔丹体育是中国的体育用品品牌,同时也是福建省百强企业和纳税三十强企业。

 

据了解,北京商报消息称,耐克公司自2002年起先后十次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及商标评审委员会对乔丹体育的“qiaodan”、“乔丹”等商标提出异议和争议,主张迈克尔·乔丹的姓名权受到了侵害,但这些主张并未获得支持。

 

▲图片来源:乔丹体育官网截图

 

 

 

此前迈克尔·乔丹3个案件胜诉

 

据每经网报道,2012年,迈克尔·乔丹以争议商标的注册损害其姓名权,违反2001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为由,要求乔丹体育停止侵权行为,撤销78个相关注册商标,并赔偿114万余元,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争议商标的申请。但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迈克尔·乔丹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

 

此后,迈克尔·乔丹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上诉被驳回

 

功夫不负有心人,迈克尔·乔丹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就在2016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做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