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版权登记停止发放纸质证书的通知

2021-04-13
admin
未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716号)及国家版权局《关于规范电子版作品登记证书》文件精神,电子版作品登记证书的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由于福建省作品登记已实现收件、审核全流程网上办理,因此福建省版权局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如需纸质证书,可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作品自愿登记”办事项目(如下图所示)的“互联网在线打印"或直接登入“福建省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系统”领取办理结果, 自行下载打印使用,与省版权局打印的纸质证书完全一致。

 

来源:福建省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