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抖音发布的《抖音2020年春节数据报告》中显示,自2月3日起部分企业在线复工,约有5.7万个视频记录了国人在家办公的真实状态,成功引爆“云办公”话题。
虽然云办公的模式在2020火爆,但是事实上,在这之前跨国界的线上合作已是常态。2020年的春节受疫情影响,村里的Linda(二妮)和大洋彼岸的Jack(小明)不得不一同开启co-work模式,线上云合作、云开发、云试验。像Linda和Jack这种异地合作的模式,也导致越来越多的发明创造不限于在本国完成。
那么问题来了,若劳动成果将进入保护阶段,发明完成了的对于知识产权的申请有影响吗?不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创造是否能在中国进行申请?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创造可以去其他国家进行首次申请吗?
答案是有影响,不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创造也可以在中国首先申请,但是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创造未经“保密审查”就向国外申请的,再回到中国申请,是无法获得专利权的。 全球也有多个国家采取了与我国“保密审查”程序相同或相似的程序,比如美国的foreign license以保障本国利益。那么以中国保密审查和美国foreign license为例,我们一同看看中外法律在该程序上的异同。一
一、适用专利类型不同
中国保密审查仅针对发明或者使用新型,不包含外观专利申请。
美国foreign license程度不仅适用发明专利,亦适用外观专利申请。
二、请求时机不同
1.直接向外国专利局申请,或在中国申请后向外国局直接申请的,无论是否要求优先权,都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保密审查”,在大约2-4周收到CNIPA是否通过保密审查的意见,再行决定是否申请。
2.向国知局提交PCT国际专利申请的,则可被视为同时提出了保密审查请求,通常可以在2-3周内收到“PCT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以表示通过保密审查。
1.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专利申请,默认同时提出了国外申请许可请求。保密审查的结果会显示在官方下发的受理通知书(Filling receipt)中,受理通知书通常可在2个月内收到。
2.但是在以下情况下,需要单独递交国外申请许可请求(Petition for foreign filing license),美国专利局将在收到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知请求人结果。
1)已申请的美国专利,但受理通知书上未显示获得国外申请许可;
2)申请人未递交专利申请,需要直接向国外申请;
3)已经获得国外申请许可,但是在向外国专利局递交申请时有新增内容;
4)受理通知书还未发出,申请人需要快速获得国外申请许可。
3.申请人也可以在美国申请日的6个月后,再向外国提出申请以避免违反Foreign license的规定。
三、收费标准不同
向美国商标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时默认进行保密审查,因此无相关官费;但是单独递交国外申请许可请求时,大实体官费为200美元,小实体官费为100美元,微实体官费为50美元。
四、法律责任和救济方式不同
根据中国专利法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对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不授予专利权,并且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该专利即使已经授权,也可被宣告无效。在这一点上,美国法律与中国法律并无二致(美国专利法35 U.S.C.§185规定)。
但是中国专利申请人,一旦违反保密审查规定后,不管违反行为是否出于故意,其发明内容是否需要保密,都没有任何补救程序。但是根据美国法律,如违反规定的行为是在没有欺骗意图的情况下发生的,可以补交国外申请许可的请求(Petition for retroactive foreign filing license)以弥补程序上的瑕疵。
另外,根据美国专利法35 U.S.C.§186规定,如在未经许可授权的情况下,故意公开该发明或与之相关的重要信息,或在外国进行申请,一经定罪,应处以一万美元以下的罚金或二年以下的监禁,或罚款并监禁。
根据中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四十八条至五十条的规定,如果该发明创造涉及到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的,除了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行政、民事责任外,构成犯罪的也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不想看到,因为申请人对“保密审查”制度缺乏了解而埋下隐患,使企业将来面临丧失权利、输掉市场的窘境。
而这种隐患通过对程序的把控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借此,我们再次提醒有多国申请需求的朋友们注意,在进行国外申请时,无论是否要求优先权,均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保密审查申请或者PCT国际申请而避免程序上的瑕疵导致的权利丧失。
参考:
1.《中国专利审查指南》(2020年2月1日实施版);
2. 美国专利审查程序手册,140 国外申请许可[R-07.2015],https://www.uspto.gov/web/offices/pac/mpep/s140.html